本文档正在积极开发中,尚未最终定稿。
Skip to content

§38 BSIG管理层职责

法定义务

§38第1款 -- 批准与监督

管理层承担个人义务

义务描述证明
批准正式批准§30规定的所有风险管理措施已签署的批准文件
监督持续监控措施的正确实施定期安全报告、KPI审查

§38第2款 -- 个人责任

  • 管理层对因违反第1款义务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个人责任
  • 免责协议无效
  • 关于赔偿请求的和解无效
  • 机构对管理层的损害赔偿请求不得被排除

§38第3款 -- 培训义务

  • 管理层必须定期参加培训
  • 目的:获得足够的知识以识别和评估风险
  • 内容:风险管理实践及其对机构服务的影响

BAUER GROUP的实施

批准流程

步骤描述文档
1. ISB制定措施方案基于风险分析和§30要求措施计划
2. 向管理层报告说明风险和建议措施演示材料
3. 讨论和调整管理层可要求修改会议纪要
4. 正式批准管理层签字含日期和签名的批准文件
5. 执行授权资源释放和责任分配书面授权

监督机制

机制频率形式
KPI仪表板每月数字报告
季度管理报告每季度演示 + 讨论
年度安全报告每年书面报告含行动计划
事件驱动升级高/关键级别时即时通知

培训证明

方面实施方式
频率至少每年一次
形式面授培训或合格的在线研讨会
讲师ISB或外部网络安全专家
证明参与确认含日期、内容、时长
存档至少3年

责任风险最小化

为最小化管理层个人责任风险,建议采取以下措施:

措施描述
书面批准记录每项措施均书面批准并存档
定期报告通过知悉和讨论报告来证明监督
可证明的培训保留参与证明
充足资源为信息安全提供预算和人员
及时响应风险一旦被识别即及时采取措施

文档采用 CC BY-NC 4.0 许可 · 代码采用 MIT 许可